国内刊号:11-2865/X
国际刊号:1003-3033
发布日期:
作者:孙世梅, 孙祖航, 冯子阳, 傅贵
单位:1 吉林建筑大学 应急科学与工程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8;2 吉林建筑大学 事故预防科学研究院,吉林 长春 130118;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
关键词:行为安全,“2-4”模型,建筑施工事故,行为原因,物态原因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51774149)
为深入探究我国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发生特点,运用行为安全“2-4”模型理论,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安全管理、安全文化等方面着手,全面、系统地分析建筑施工中5大典型伤害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坍塌事故、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事故发生的权重对不同阶段原因的发生率和影响度进行重要度计算。结果表明:导致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个人行为,即不按规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未意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安全管理制度欠缺、忽视安全培训需求;未按规章进行作业、设备故障、缺少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安全检查制度欠缺、安全的重要度等为重要原因。安全监管人员在未来工作中应着重应对主要原因和重要原因,事先预防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来源:2023年第11期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