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2865/X
国际刊号:1003-3033
发布日期:
作者:刘文龙
单位: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辽宁 沈阳 110013
关键词: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诉讼案件,安全监管,救济方式
针对《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主体多元、职责权限不清晰、当事人不服时缺少救济途径、法律法规修订不及时等问题,具体分析《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设定依据、作出主体、主要内容、性质属性、救济途径等方面。结果表明:应进一步明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的责任主体,加快铁路行业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明确不服《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方式,加强铁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来源:2020年第S1期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