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2865/X
国际刊号:1003-3033
发布日期:
作者:孙世梅, 耿晓帅, 傅贵
单位:1.吉林建筑大学 应急科学与工程学院,吉林 长春130118; ;2.吉林建筑大学 事故预防科学研究院,吉林 长春130118; ;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北京100083
关键词:建筑电气火灾,“2-4”模型,直接原因,不安全动作,不安全物态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51774149);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研专项(吉安监规划[2017]28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jilin-0001-2016AQ)。
为明确建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采用事故致因“2-4”模型分析40起典型建筑电气火灾事故,并分类和统计出直接原因中不安全动作和不安全物态。从火源产生、火势发展、安全管理及人员配备、自救、救援、灭火等6个方面分析不安全动作,获得不安全动作的出现频数、人员违章状况、动作执行者及不安全物态的出现频数、各类不安全物态占不安全物态总数比例等统计数据。研究结果表明:不安全动作35类共412个,其中采取灭火措施不当、违规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和未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这些不安全动作的发生频率位于前3位;不安全物态3类共127项,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货物和电气线路短路。
来源:2020年第4期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