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2865/X
国际刊号:1003-3033
发布日期:
作者:张鹏, 张道文, 肖凌云, 彭一峻, 杨苓
单位:1 西华大学 汽车与交通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9; ;2 四川西华司法鉴定所,四川 成都 6100393; ;3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 100191
关键词:正面碰撞,运动形态,头部伤害指标值(HIC),体型,最大制动减速度,运动型多功能车(SUV),MADYMO
基金:成都市科技惠民项目(2015-HM01-00369-SF);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szjj2018-129);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NAIS(16203269);中德车辆事故深度调查技术对比分析研究(282018Y-5976)。
为降低人车正面碰撞事故中男性行人的损伤程度,利用放缩法建立我国50百分位男性身高168.5cm,体质量为50.5、65.5、75.5、80.5 kg等4种体型的男性行人模型;在MADYMO仿真分析环境中建立上述不同体型的男性行人与运动型多功能车(SUV)在不同碰撞速度、不同最大制动减速度下的正面碰撞模型,开展仿真试验,研究碰撞后男性行人运动形态和头部损伤情况。结果表明:碰撞车速决定碰撞后男性行人运动形态,且显著影响男性行人头部损伤来源;碰撞车速为30~80 km/h,男性行人头部损伤主要是与地面碰撞所致;碰撞车速大于90 km/h,男性行人头部损伤主要是与SUV碰撞所致;男性行人体型越肥胖,与SUV碰撞所致的头部伤害指标值(HIC)越小;最大制动减速度越大,男性行人与SUV碰撞所致的头部HIC值越小,头部与SUV碰撞时刻越晚。
来源:2019年第1期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期刊编辑部